这个平头男子,一直在我心中耿耿于怀,割舍不去。
其实我与他素味平生,只是一次很短的邂逅,他的身影让我久久难以忘怀。
那是七月上旬的一个上午,骄阳似火,鸟鸣蝉噪。我们慈善会职工正在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,窗外来了一位陌生人,看上去近三十岁,中等身材,衣着朴素整洁,蓄着小平头,五官端庄。
陈会计看见有人找,出门问道:“你找谁?”平头答道:“我要捐款”!“你是哪个单位的?”“我没有单位,我个人捐款。”“你捐多少?”“我捐2万元。”
随即,陈会计将平头带到了财务室,给平头开捐赠发票。陈会计问道:“姓名?”平头摸了摸头,反问道:“非要留名吗?”陈会计和颜悦色的说:“我们制度规定,都要写捐款人姓名。”“那好,就写陈小梅吧!”“你一个男同志取女同志的名字?”陈会计心存疑虑,这个名字肯定是假的。“是的。陈小梅。”说完,他从内衣口袋里迅速取出崭新的两扎百元卷,交给陈会计,拿着捐赠发票飞快的离开了慈善会。
他叫什么名字,我们现在都无法知道。
我望着他远去的身影,望着他那齐整的平头,心里一阵阵激动,也泛起猜想的波澜。这个平头,是小时受到慈善救助来感恩的吗?是困难时受到帮助来致谢的吗?是生病后受到资助来还愿的吗?还是本身具有一颗慈善之心做善事?我一头雾水难以分明。
也许,这是一个蓄着平头的市民对慈善的敬畏!对爱的诠释!